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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加快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2025—2027年)政策解读

2025/09/09 1.2w 阅读 295 点赞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温州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先行市,结合温州实际,制定《温州市加快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2025—2027年)》(以下简称《政策举措》)。《政策举措》围绕降低创新成本、鼓励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发展三个维度,提出12条针对性政策,旨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营造良好创新发展生态。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浙政发〔2025〕10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温州市级产业政策的通知》(温政发〔2025〕8号文件)、《浙江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做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浙财金〔2024〕40号文件)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政策举措》聚焦降低创新成本、培育应用生态、激活创新要素三大方向,提出12条针对性支持政策。

(一)降低创新成本专项政策。通过实施“算力券”政策,对采购自主智能算力服务的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按合同金额最高30%予以补贴,非自主智能算力服务补贴10%,同一单位企业年补助不超过50万元,并支持将算力资产纳入授信,开展“算力贷”业务。同时推出“模型券”,对调用第三方大模型API或私有化部署推进垂类应用的机构同样补贴30%,年补助不超过50万元。实施“数据券”鼓励高质量数据集上架交易,各区每年择优5个,按实际投入30%给予奖励,同一单位年度最高奖励50万元。

(二)培育应用生态专项政策。支持人工智能算法、芯片、数据处理及垂类大模型等核心技术研发,按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分档补助,最高300万元。对企业牵头的市级AI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按总投入不超过20%补助,最高2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数字化服务商分类型奖励10万–20万元。对获认定的国际、国内、省内首台(套)智能终端与装备研发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完成市级备案并获批省级认定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奖励50万元。

(三)激活创新要素专项政策。对首次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面向全球以“一人一策”方式引进顶尖人才,最高给予1亿元综合支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入选“瓯越英才计划”可获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入选该计划的创业人才提供30万–3000万元的启动资金与研发补助。省级领军型创业团队可获500万元建设资助。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AI领域贷款支持,对符合要求的贷款给予1.5%贴息。

四、适用对象及实施期限

奖补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计算,适用范围原则上为市区,所指企业需为申报时依法登记在册、依法纳税且符合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导向的市区企业或合伙企业。

政策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温州市数据局

解读人:卫达

联系电话:0577-8896298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