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MB1685697R/2022-00017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22-0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工作,加强医保资源的优化配置,维护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3号令)、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细则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46号)等有关规定,起草《温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裘曦
联系电话:0577-88929020
联系地址: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1209室,邮编325000)
电子邮箱:wzylbxzx@163.com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