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 | 利用医保电子凭证套现,违法处罚!
案件简述
近期,永嘉县医疗保障局执法人员在核查线索时发现,参保人章某某将自己的电子医保凭证交给他人使用,并获得返现,涉嫌欺诈骗保。经查,2023年8月21日,参保人章某某通过网上医保套现广告,将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以截图方式交给他人在云南省昆明市某药店冒名使用,骗取医保基金2400元。
处理情况
永嘉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章某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2400元,并处以骗取金额2倍4800元、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
个人账户是医保基金的一部分,纳入医保基金监管范围,参保人不能随心所欲的使用,通过非法中介,套用个人账户基金属于欺诈骗保行为,既违法又吃亏。对于医保卡“套现”行为,一经查实,绝不姑息。